离婚协议书应该如何撰写?
湖州吴兴律师事务所
2025-04-17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效力。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和离婚原因;其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详细列举,并约定分配方式;第三,明确子女抚养、探视权及抚养费用的承担;第四,说明债务处理及偿还方式;最后,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协议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第1045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2.夫妻婚后一方或双方名义所购置的不动产;3.夫妻婚后共有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无体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除外:1.夫妻婚前订立的财产约定不然定的;2.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损失是由于某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5条:离婚时,夫妻对共同债务应当负连带责任。但是,夫妻婚前订立的财产约定中另有规定的,可以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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