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标准
湖州吴兴律师事务所
2025-05-12
在黄山地区,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赔偿标准主要是指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黄山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十倍计算。2.伤残赔偿金:按上一年度黄山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计算,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3.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合理治疗费用,需提供相关票据证明。4.丧葬费:按上一年度黄山市农民人均年收入标准的一至二倍计算。5.误工费:根据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实际情况计算。6.交通费:包括因治疗和处理事故相关产生的合理费用。此外,赔偿金额还可能根据具体责任比例、受害者的收入状况以及是否有社会基本保险等因素进行调整。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未被吊销执照或者驾驶证的,一次性赔偿金为死亡的按上一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计算,伤残的按三倍计算,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不满一岁幼儿死亡的按上一年全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根据不同类型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确定的赔偿标准,参照当地有關部门上一年发布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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